發(fā)文機關自然資源部
發(fā)文日期2021年12月29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自然資發(fā)〔2021〕187號
施行日期2021年12月29日
效力級別部門行政許可批復
江西九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經(jīng)調查核實,你公司2020年10月向我部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中,通過偽造乙級資質證書,欺騙取得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證書編號:362020140102)。2021年4月、2021年6月你公司向我部先后兩次申請辦理了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證書變更。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0號)第十四條第二款“資質單位在申請資質時弄虛作假的,資質證書自始無效”等規(guī)定,現(xiàn)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撤銷自然資源部2020年11月批準江西九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的行政許可,自然資源部于2020年11月、2021年4月、2021年6月頒發(fā)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證書(證書編號:362020140102)自始無效。涉及失信懲戒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處理。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公司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自然資源部
2021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