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可〔2026〕108號
安徽省司法廳注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徐瑜等22人:
你們提出注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決定注銷你們已取得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合肥市
徐瑜 安徽云旗律師事務所
沈燕茹 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
朱平 安徽金華安律師事務所
張潔 安徽中誼誠律師事務所
楊艷麗 上海閱瀚(合肥)律師事務所
高潔 浙江京衡(合肥)律師事務所
武杰 北京金誠同達(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宿州市
王修動 安徽匯龍律師事務所
許爽爽 安徽煥然律師事務所
趙傳海 安徽君光律師事務所
張鵬 安徽君光律師事務所
趙旭 安徽君光律師事務所
馬心萍 安徽君光律師事務所
曹 晨 安徽拂曉律師事務所
郗國慶 安徽皖正(宿州)律師事務所
三、蚌埠市
年夢雪 安徽大森(蚌埠)律師事務所
朱德宏 安徽盈科(蚌埠)律師事務所
四、阜陽市
金曉蓓 安徽衛(wèi)東律師事務所
五、六安市
盧光勝 安徽雅潤律師事務所
唐波 安徽皋城律師事務所
六、蕪湖市
高凌云 安徽易侖律師事務所
陶欣瑤 上海德禾翰通(蕪湖)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