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
發(fā)文日期2026年06月10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公管〔2026〕9號
施行日期2026年06月10日
效力級別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遠程異地評標的工作部署,進一步促進專家資源共享,提升評標活動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現(xiàn)將《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遠程異地評標評審工作指引(2025年版)》中的遠程異地評標項目范圍調整如下:
一、 省內遠程異地評標項目范圍
1.專家主觀因素對中標結果影響較大的項目;
2.物業(yè)、保潔、安保、綠化、電梯、空調暖通、智能化等項目;
3.項目實施主體申請采用遠程異地評標評審的項目。
二、 跨省遠程異地評標項目范圍
1.工程施工類(施工總承包)單項合同估算價10000萬元及以上的施工類項目;
2.貨物采購類(設備、材料等)單項合同估算價2000萬元及以上的采購類項目;
3.服務類(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單項合同估算價1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類項目;
4.實行工程總承包發(fā)包的,總承包中施工、貨物、服務等各部分的合同估算價,有任意一項達到前幾款所列標準的,整個總承包發(fā)包應當實行跨省遠程異地評標。
三、 有關要求
1.以上項目原則上應當按照要求分別適用省內、跨省遠程異地評標。
2.對技術復雜、專業(yè)性強、涉及國家秘密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不宜實行遠程異地評標的,招標人應當作出書面說明,并在確定中標人后,作為招標投標情況資料提交行政監(jiān)督部門。
3.跨省遠程異地評標因無副場響應或網絡故障等原因無法正常開展的,項目實施主體可采用省內遠程異地評標。
特此通知。
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