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9日早上,一位年約50歲的婦女神色慌張地走進了良慶法院的立案大廳,她匆匆走到了導訴臺詢問法院工作人員:“最近有短信通知我今天來良慶法院開庭,我完全不知道這個事情,對方連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都知悉,會不會是真的呢?”
隨后,法官對上述信息進行確認后,對這位周阿姨(化名)收到的虛假開庭短信進行了詳細分析,指出了虛假開庭信息里的破綻。聽完法官的話,周阿姨感謝道:“我心里的石頭終于落下了,幸好我來法院咨詢一下,要不然匯錢過去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法官提示:
冒充法院工作人員進行電話、短信詐騙的情況近來頻出,收到與法院相關的信息如何判斷真假?
1.法院不會使用不明手機號碼發(fā)送開庭傳票電子送達書。短信中若出現(xiàn)私人手機號碼的內容則必定是虛假信息。
2.法院傳喚當事人以及通知開庭的正常渠道和方式一般是電話或者郵寄。法院進行開庭傳票送達時,會事先電話通知當事人到法院領取,如果是采用郵寄的方式,也大都采取郵政EMS專遞郵寄文書,注意識別郵政封皮正面左下角的“法院專遞標志”。
3.公安機關的程序和法院的程序也是分開的,法院什么情況可以缺席審理和判決是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因此如果信息中出現(xiàn)“若缺席出庭”,則公安機關采取“刑事拘留”或“網上追逃”、“全國通緝”等字樣,則必定為虛假信息。
4.法院案號的組成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類型代字+案件編號+“號”,而法院代字是有對應行政區(qū)劃編碼的,如南寧市良慶區(qū)法院2018年刑事案件案號為:(2018)桂0108刑初xxx號。
5.收到類似通知開庭的短信或函件,若您根據(jù)上述信息仍不能判斷真?zhèn)?,可以到法院查詢是否存在相關案件。
責任編輯:謝達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