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合肥市司法局 【發(fā)布日期】 2011.01.04
【實施日期】 2011.01.04 【時效性】 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律師綜合規(guī)定與機構
合肥市司法局關于開展2010年“送溫暖、獻愛心,慈善一日捐”活動的通知
各律師事務所:
為廣泛深入動員社會各界參與和支持慈善事業(yè),推進和諧合肥建設,根據市里有關會議精神及文件要求,現就開展2010年“送溫暖、獻愛心,慈善一日捐”活動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友愛互助,和諧共進
二、活動時間
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15日
三、捐款對象和標準
捐款對象:各律師事務所及其執(zhí)業(yè)律師、行政輔助人員。
捐款標準:堅持自愿原則,酌情捐贈。鼓勵和倡導有能力的律師事務所及其執(zhí)業(yè)律師多捐多贈。
四、捐款接受和使用
捐款以律師事務所為單位,直接匯繳市慈善協會。
戶名:市慈善協會;
賬號:182704369413;
開戶行:中國銀行廣場支行。
募集的捐款將專項用于全市性助困、助醫(yī)、賑災以及重大節(jié)日慰問特困群眾等慈善公益活動。
五、活動要求
各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和黨員要起帶頭表率作用,倡導“友愛互助,和諧共進”的社會風尚,積極參與慈善捐贈活動。
各律師事務所捐贈結束后,將開具的捐贈票據傳真一份至市局律師管理處。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實施日期】 2011.01.04 【時效性】 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律師綜合規(guī)定與機構
合肥市司法局關于開展2010年“送溫暖、獻愛心,慈善一日捐”活動的通知
各律師事務所:
為廣泛深入動員社會各界參與和支持慈善事業(yè),推進和諧合肥建設,根據市里有關會議精神及文件要求,現就開展2010年“送溫暖、獻愛心,慈善一日捐”活動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友愛互助,和諧共進
二、活動時間
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15日
三、捐款對象和標準
捐款對象:各律師事務所及其執(zhí)業(yè)律師、行政輔助人員。
捐款標準:堅持自愿原則,酌情捐贈。鼓勵和倡導有能力的律師事務所及其執(zhí)業(yè)律師多捐多贈。
四、捐款接受和使用
捐款以律師事務所為單位,直接匯繳市慈善協會。
戶名:市慈善協會;
賬號:182704369413;
開戶行:中國銀行廣場支行。
募集的捐款將專項用于全市性助困、助醫(yī)、賑災以及重大節(jié)日慰問特困群眾等慈善公益活動。
五、活動要求
各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和黨員要起帶頭表率作用,倡導“友愛互助,和諧共進”的社會風尚,積極參與慈善捐贈活動。
各律師事務所捐贈結束后,將開具的捐贈票據傳真一份至市局律師管理處。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