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貴港市人民政府
發(fā)文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貴政函〔2023〕174號
施行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效力級別部門行政許可批復
市自然資源局:
你局《關于實施貴港市2023年第三十五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方案的請示》(貴自然資報〔2023〕46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的有關規(guī)定,同意你局擬訂的《貴港市2023年第三十五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方案》。
請你局依法依規(guī)組織實施。
貴港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