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發(fā)文日期2004年03月17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工商公字〔2004〕第46號
施行日期2004年03月17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關于網站在提供網上購物服務中從事有獎銷售活動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請示》(浙工商檢〔2004〕1號)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網站經營者在提供網絡服務、網上購物等經營活動中,為招攬廣告客戶、提高網站知名度及提高登錄者的點擊率,附帶性地提供物品、金錢或者其他經濟上的利益行為,構成有獎
銷售,應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三條予以規(guī)范。
以帶有偶然性的方法決定中獎者,且最高獎的金額超過5000元的行為,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三條禁止的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